计算机室档案室消防解决方案


档案室是团体、学校、工厂、企业、事业单位等机关统一保存和管理本机关档案的内部机构,一些大型企业、事业单位都建有档案室,存放档案、图书、情报等资料。档案作为我国的重要资源,具有稀缺性和单一性,一旦损毁,将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可知,档案室火灾属于A类固体火灾。




档案室的火灾隐患:

(一)档案室本身的建筑不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如建筑设计时忽视防火安全,耐火不达标等,档案室容量,防火间距等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

(二)电气设备带来的火灾隐患。

计算机、复印件、扫描仪、空调、抽湿机等多种现代化的电器设备进入档案室,增加了大量电线和电源的超龄、超负荷或不正确使用,易酿成火灾隐患。例如,超出负荷和电器使用寿命,陷入绝缘性能受损;电器线路老化,发生漏电和短路等。此外,档案室的电气设备较集中,如线路配额不当,安装不规范等都易导致火灾的发生。

(三)档案室的库藏品本身具有易燃性。

档案室收藏的历史文献以及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本身多为可燃或易燃物,且燃点较低,一旦遇到明火或电击火星或高温物体,就可能引起火灾。

(四)消防安全管理不够重视。

没有建立相应的消防制度,或者消防制度不健全,或者管理落实力度不够。

因此,档案室消防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档案室灭火器是必要物品。档案室火灾是属于A类固体火灾,同时会有A类火的B、C火灾。如果选择不合适的灭火器不仅有可能灭不了火,而且还有可能引起灭火剂对燃烧的逆化学反应,甚至会发生伤人事故。

一般档案室气体灭火系统应包含以下几个部分:气体灭火装置、烟感温感探测装置、声光警铃报警装置、放气灯指示装置、气体灭火控制器、自动泄压阀。气体灭火系统包括七氟丙烷、高低压二氧化碳、IG541、IG55等灭火系统。

根据《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规定:特级档案馆和属于一类高层的乙级档案馆建筑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他乙级档案馆的档案库、服务器机房、缩微用房、音像技术用房、空调机房等房间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因此档案室必须设置火灾探测报警系统,便于早期发现火灾,及时扑救,使损失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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